信息披露
司法協執公告
內蒙古呼和浩特金谷農村商業銀行股權司法凍結情況
時間:2023-02-15
執行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執行文書文號:(2020)京03執恢13號執行裁定書
(2020)京03執恢13號協助執行通知書
執行事項:公示凍結股權
被執行人:神木市恒煤物資運輸有限公司
被執行人證件種類:組織機構代碼
被執行人證件號碼:66116065-0
被執行人持有股權、其他投資權益的數額:神木市恒煤物資運輸有限公司持有的內蒙古呼和浩特金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84%的股權(出資額:1253.538萬元)。
凍結期限為三年,自2023年2月15日起至2026年2月14日止。
公示日期:2023年2月15日
內蒙古股權交易中心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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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06-3768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鄂 爾多斯東大街銀聯大廈13層